校园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发布人:乡宁县职业中学 发布时间:2021-03-23
校园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
2、 监控室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监控室禁止如下行为:
(1) 会客;
(2) 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3) 使用接警、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
(4) 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5) 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6) 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7) 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 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
(9) 吐痰、吸烟、饮酒、 使用明火、做饭或吃饭等;
(10) 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 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12) 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
4、监控室应建立如下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1) 配备物资物品用具登记簿及交接清单;
(2) 设防记录登记簿;
(3) 故障排除登记簿;
5、保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良好环境。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和空气流通,设备上不准有灰尘并避开阳光直射;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 相对湿度小于85%, 特别要避免潮湿。
6、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7、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