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职业院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技能水平。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乡宁县职业中学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三、评审领导组
组 长:尉六龙
副组长:杨志忠 许昱 张海平 刘文星 闫黎栋 王磊
评审办公室:杨志忠(组长) 郭红玉 冯颜良 刘翠萍
郭淑芳 曹海贵 刘俊
四、评审程序
1.学校公示国家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2.由学生本人申请,各班严格审核学生填报的各项内容,根据评审条件提出本班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研究。
3.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送报山西省技工教育助学金办公室。
五、奖学金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
(二)年级要求
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三)成绩表现等要求
2021年春季期末考试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六、附则
1.各班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如有不实和不合理现象,调查核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其指标另行分配。
2.公示期后提出异议,学校不予受理。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乡宁县职业中学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