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方案。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覆盖范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合我校实际,具体资助对象分为以下几类: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孤弃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
8.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
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我校属于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资助人数。
三、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校纪处理的学生。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没有旷考现象。
5.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各项活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评比
1.散播有害社会稳定的言论者。
2.铺张浪费、吸烟喝酒等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欺骗学校者。
五、资助标准
中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学生生活费用的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除寒暑假每年累计资助10个月,每月200元)。
六、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程序
(一)申请
1.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在班上公开评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初审通过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申请书一并交回助学金发放办公室。
3.助学金发放办公室将资料整理后交由学校评审。
(二)评审
1.学校对申请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
2.学校将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报《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于规定的日期上报县教育局职成教科进行学籍审查后,再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审批
1.县教育局学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并报上级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2.国家预算文件下达后,由学校向县财政局递交关于下拨助学金申请报告。
(四)发放
1.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免费办理中职资助卡,直接打到学生卡里。
2.学校不得以实物或者各种服务方式去抵顶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的中职资助卡也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押金等费用,更不允许从学生获得的中职国家助学金里抵扣。
乡宁县职业中学
2022年3月